-孟关良杨文军双人划艇夺冠 水上项目历史突破
-2004年雅典奥运会 彭勃夺得三米跳板金牌
-许艳梅绝世一跳摘得汉城首金 20岁即选择退役
-- 排行榜 --
·奇迹再度诞生! 郑洁晋级温网女单四强创造历史
·北京政府正在研究审议奥运期间错峰上下班政策
·北京公布奥运期间减征养路费车船税方案
·3要素惊现孙继海转会进展 加盟新东家仅时间问题
·火炬银川传递结束 治沙英雄王有德点燃圣火盆
·92岁女红军传延安首棒火炬 曾参加长征两过草地
·银川美女火炬手途中空翻 表演马踏飞燕(组图)
·二百个服务站点亮相 百万奥运志愿者陆续上岗
·萨科齐再给出席北京奥运开价 扬言还要见达赖
·外交部:中国反对将西藏问题同奥运会挂钩
 
江西备战奥运重点运动员
皮划艇
杨文军
赛 艇
金紫薇 冯桂鑫
吴 优 高玉兰
体 操
陆 斌
跳 水
彭 勃
羽毛球
何汉斌
乒乓球
李 陟
射 击
张冬莲
跆拳道
吴静钰
举 重
阮俊发 邱红梅
古典式摔 跤
李军民 黎淑君
王 辉
 
  您当前的位置 :大江网首页 > 奥运频道 > 奥运要闻 正文
北京奥组委公布2008年奥运会安检政策

  新华网北京3月20日电(记者李舒岳东兴)第29届奥运会(残奥会)所有场馆启用前须经过搜爆检查,使用中封闭管理、专人值守,人员和车辆实行证件和安检准入,运动员、官员、媒体等注册人员在驻地登车前完成安检……20日上午,北京奥组委公布《奥运场馆安检通用规则》,这是2008年奥运会场馆防爆安检工作的依据。

  “安全、顺畅、和谐是奥运安检理念。”北京奥组委安保部部长刘绍武说,“奥组委安保部门依据国内外大型活动和体育赛事防爆安检工作的通用做法,以及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现实需求,反复研究,经过了测试赛实战检验后,制定了2008年奥运会的安检政策。《奥运场馆安检通用规则》具有中国特色,将最大程度为受检人员提供方便和人性化的服务。”

  据北京安保指挥中心安检部常务副指挥朱益军介绍,《奥运场馆安检通用规则》规定共8章20项内容,明确了安检专业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禁限带物品,对残疾人、运动员、媒体等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并对奥运场馆器材设施配备、安检场所分级配备、人力资源配备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记者了解到,在进行场馆安检时,人身安检器材的最小配备单元为“一机两门”,即1台X光机、2台金属探测安全门,每小时可通行普通观众800名,通行媒体人员400名。车辆安检器材的最小配备单元为1部自动车底检查系统、1条安检车道。

  人身安检遵循“男不查女”的原则,分为初检、复检和重点检查三个阶段;车辆安检采取人、器材相结合进行初检、复检,重点车辆还将使用搜爆犬强化检查,为老弱病残孕等有特殊需求的受检人员设置了专门通道;残疾人士乘坐具备场馆准入权限的车辆接受安检时,可不下车,由安检员上车检查。

  根据规定,不许带入奥运场馆的物品包括禁带物品和限带物品两类。禁带物品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有害生物制剂、毒品等七大类,因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安检人员发现上述物品后将予以收缴;限带物品包括自带的软硬包装饮料、横幅标语、大型箱包、1米以上的超长旗帜和旗杆等13类,虽然不违法,但违反往届奥运会惯例和本届奥运会规定,或者可能影响场馆安全秩序,安检员发现后将请携带人自行妥善处理。

  刘绍武表示,上述政策在全国所有奥运赛区统一执行,北京奥组委将派出工作组检查落实。北京奥运会的安保工作和其它筹备工作一样是开放的,希望大众参与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并服从相关规则,支持配合安检人员的工作。

编辑: 万文婷
来源: 新华社
    相关新闻
-罗雪娟:第二次参与火炬传递 当第一棒是莫大荣誉
-“水立方”赛后将增建戏水乐园 对公众开放(图)
-以色列安全专家:奥运反恐提高公众警惕性很关键
-布什表示奥运非政治性 不会取消出席奥运的计划
-希腊女祭司进行实地排练 20日在奥林匹亚试采火成功
-彭勃“悬”了 临时弃权最后一站奥运选拔赛
-释永信否认少林武僧获邀参加奥运开幕式演出(图)
-景市为奥运甄选陶瓷艺术珍品
-中国男水离世界水平差距远 08奥运征程必将艰辛
-埃塞驻华大使:长跑名将奥运退赛声明不合规定
我也来说两句 [ 网友留言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大江网立场 ]
大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或“大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大江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XXX报]”或“大江网-XXX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XXX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大江网新闻中心 电话:0791-6849735